正确认识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历了脱钩改制等一系列改革,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适应行业发展的管理模式。但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改革行业管理体制,推行以行业自律管理为目标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目前的管理体制上,特别是从政府职能的转变上,通过“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明确政府与协会之间的关系,确立行业协会的位置和作用,从法律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要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理事会领导下的各专门委员会,改变目前协会秘书处统管一切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和保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会员是行业协会的基础,协会工作应以会员为中心,体现会员的心声和要求,代表行业和会员的整体利益。但多年来我们往往把会员管理和资格管理混淆起来,没有很好地区分资格审批和管理与对会员的服务和管理,以至于出现了重资格管理,轻会员管理,特别是轻非执业会员管理的现象。
对此,我们秘书处工作人员首先要转变服务观念,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建立健全会籍管理制度。例如,在开发海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系统时,我们对全省执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会籍进行了清理,将每一位会员的详细资料录入系统,使管理人员能及时方便地了解每一位会员的基本信息,从而规范了会籍管理。在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中,我们不仅对他们的基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而且随时将行业的发展等情况资料邮寄到每一位会员手中,使他们能及时了解行业的动态。通过信息交流和沟通,强化了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了非执业会员的素质,也为执业会员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除加强对执业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会籍管理外,我们还规范了事务所执业助理人员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的管理,将他们的基本信息录入到协会的管理系统中。在培训方面,我们改变过去由协会指定课题,强制培训的做法,首先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会员学习方面的迫切需求,结合业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会员和授课师资认真研究,拟订培训计划,进一步改进培训制度、方式和内容,这样调动了会员学习的积极性,也促进了培训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不仅增进了我们与会员间的联系和交流,也为协会发展拓宽了空间。
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推进行业建设健康发展自律管理,顾名思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自我促进。协会要作为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首先她必须对会员有约束力。对此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会员职业道德水平,认真贯彻行业管理“德治”思想。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就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所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包括在职业品质、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等方面所能达到的行为标准。我省的做法是:组织广大注册会计师开展执业道德讨论,提高执业道德的认识和诚信建设的必要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共同制订行业诚信公约;结合行业内典型案例,开展执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由秘书长负责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时讲课;发挥行业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号召党员做遵守执业道德和讲诚信的模范带头人;全面开展贯彻《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强化会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引导会员树立诚信理念,培育行业诚信文化。
2.加强业务监督,进一步完善业务报备和检查、风险警示和谈话提醒制度,强化“防范于未来”的风险意识管理,突出行业自律特色。协会职能划转后,引发了业内对协会命运和前途的种种猜疑,尤其是对协会是否还具有监督检查的职能提出了质疑。针对这种质疑,我们首先在协会内部开展了认真的讨论,分清行政监督检查职能与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检查职能的区别,明确行业自律监管检查工作是行业协会发展中自我约束的核心工作,也是保障行业协会其他各项职能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协会开展的业务监督检查,应是行业协会业务监督检查职能的性质决定的,是自律管理体制中必不可少的工作。
“事前提醒、事中服务、事后督导”一直以来都是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监督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事前监控和预警的手段。对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的检查历来就是注协的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之一,只有通过对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检查,才能够发现会员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督导,这是我省注协为会员服务的最主要内容。因此,从去年起我们就将过去那种一年一次带有行政色彩的业务检查,逐步改为日常式检查督导,取消硬性检查比例,通过网络报备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分析和处理,及时有效地为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检查时我们按照事务所业务报备类型分项、分期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对业务检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我们除了对有关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开展谈话提醒之外,还下发业务整改通知书,或针对某一项业务下发风险提示函,告知会员哪些问题居于高风险领域,哪些风险点需要高度关注等,努力将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这些都为行业有效规避系统风险和项目风险提供了保障,也体现了业务报备、质量检查、现场指导、风险提示与谈话提醒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新型行业自律监管思想。
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体系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长期以来,协会一直以“半官半民”的身份对行业进行管理,这种名不正言不顺已经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要求,特别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划转后,行业体制如何转变,行业自律如何体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对此,我认为,要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机制,就要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为主的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对此,我们结合海南省的实际,在自律化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
首先是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作用。其次是建立相关的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以及理事会与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分工职责,因此初步搭建了今后我省行业自律管理的框架。具体来讲,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从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做起,提高执业人员在理事会中所占比例;其次是充分发挥每一位会员民主权利,根据民主选举的组织原则,通过会员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推荐理事会成员,并按照理事成员标准进行集中筛选,将筛选后的若干人选列为预选人,提交各事务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秘书处派员监督,最后按选票率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第三是为保证理事会在行业决策的实质性作用,通过对章程的修订,以及制订理事会、秘书处及有关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从行业规章和制度上明确理事会、秘书处及有关委员会关系及职责;第四是建立和完善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选聘专业技能较强的人员参加到委员会中来,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行业的各项专业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之上。目前我会已建立了惩戒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其他委员会正在筹备中;第五是策划建立一支专业监管队伍,拟从事务所中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协调能力强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执业监管队伍;第六是加强行业诚信档案建设,为提升行业公信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目前我们已在事务所业务报备的基础上,对每一家执业机构和每一位会员建立诚信档案,内容包括执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立审批情况、年检情况、变动情况、处罚情况、执业情况以及业务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等基本信息。
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化与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严重滞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受行业体制定位不明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自律建设方面已经落后于其他中介行业的改革。我认为,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应该尽快“理顺一个体制,完善两个体系,加强二项建设”。
1.理顺一个体制,即尽快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应根据我国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参照国外和国内其他行业协会的模式,实行政府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分离,行业协会按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意志,实行自律管理。中注协应作为统一的全国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各省协会作为中注协的分会,实行全国统一一个章程、一套政策、人财物垂直管理,实现一体化进程。这样,既有利于对全国会计市场实行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发挥行业的联动效应。
2.完善两个体系,即必须尽快完善行业法律和自律监管两个体系。首先是要加快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行业法律体系。结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协会要积极与司法界沟通,通过修法、立法的形式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下来,清除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法律障碍。其次,严格区分与界定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责范围,完善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建立行业自律性惩戒规则。
3.加强“二项建设”。首先,必须加强行业自律机构的建设。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和控索行业自律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为主体的自律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工作制度和规则,使协会工作能够充分体现行业发展要求和行业整体意愿,增强协会自我管理的功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自律组织保障。其次,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丰富和完善行业监管手段。只有建立事务所业务质量评价体系,利用科学的量化指标对执业机构的业务质量进行自律性监督,以此作为帮助和重点督导事务所提高业务质量的基础。
总之,要全面建设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充分履行行业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责,重要的是应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理顺协会目前的管理体制,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行业自律体制建设的成果去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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